我當然沒有Francois Villon那麼出名,也沒有太宰治小說《維榮之妻》裡那位丈夫那麼無賴;但不管從任何角度去衡量,我都不可能算是一名模範丈夫,而事實上我也對這樣的讚美恭維敬而遠之。做一個好丈夫就好像在學校裡做一個好學生一樣,要品學兼優,要踴躍作答,要舉報同學犯錯,沒人跟你玩的。既然不是百分百的丈夫,換言之就總有缺點,總有叫妻子默默承受的地方。我叫太太最忍受不了的三件事(應該還有不少,不過不能盡錄哩),都跟整潔有關。
也許男人天生就是比女人齷齪,所以有所謂臭男人的說法。先旨聲明,我太太並沒有很嚴重的潔癖問題,我也不是齷齪邋遢得無可救藥,但在某幾件事情上,我跟太太對整潔的標準就是不一樣。第一件是有關褲腳。時裝潮流不停轉換,曾經有一段時間流行又鬆身又長的褲子。不管是配襯西裝的西褲,還是輕便的牛仔褲,都是臀部和大腿位置很鬆,然後到褲管就稍微收窄,而褲腳就較長,一定要蓋到鞋面上。鬆身的設計本來就較易滑落,再加上中年發福,肚腩微現(編按:是瘋狂的爆出吧),褲頭總丟落到肚腩位置之下,令本來已經很長的褲腳又變得再長一點,變成褲腳拖到地上,不時還給鞋跟踩著。久而久之,褲腳都破了,這就可以令妻子很不滿意。如果還是下雨天的日子,褲腳又濕,又沾滿泥濘,太太一見,就會發瘋,就會大叫。我可以夜歸,可以喝到爛醉如泥,可以一貧如洗;但就請不要把沾滿泥濘和濕答答的褲腳帶回家,太太曾經這樣對我提出嚴正聲明。
第二件叫妻子不能忍受的事,亦都算跟整潔有關。有段時間我習慣穿兩對襪。沒有特別原因,純粹覺得穿兩對好過穿一雙。腳穿進鞋裡,就好像加了鞋墊一樣,軟綿綿似的。這本來是很個人的事,對任何人也不構成影響,基本上穿兩對襪是一點問題也沒有的,問題出在脫襪的方法。我就是很隨意地一下子就把襪脫下來,然後又很順手地把它們丟進洗衣袋裡,問題就出在這裡。我脫下來的就只有一對襪,然後襪中還有襪。每次太太撿衣服去洗時,就得從襪中抽出另一隻襪出來,她形容這是世上最厭惡性的工作之一,簡直就像檢拾被遺棄的初生小動物一樣。大家有所不知,我太太是很怕小動物的,對任何小生命都害怕得要命。而替我抽出襪中襪這件事,就一直讓她叫苦連天。
第三件事,勉強來說都一樣可以跟整潔扯上關連,就是抽煙。太太絕對不介意我抽煙,初相識時我已經是煙民,在家裡任何角落都沒有禁煙區,唯獨太太不能忍受我一面叼著香煙一面講話。大概一面叼著香煙一面講話的畫面在她眼中就是跟什麼臭男人的形象重壘著,叫她忍受不了。
那麼相處了二十多年,是否已經可以忍受得了?別說舊社會的婦女才忍氣吞聲,今天的女人都不再逆來順受;而且陋習就是是陋習,女人就更死心眼,不輕易改變想法。可我又沒有洗心革面,沒有良心發現。本來我是會一直穿著褲腳沾滿泥濘的褲子回家,會一直穿兩對襪,會一直叼著香煙口若懸河。但不知由何時開始,潮流興起吊腳褲來,我的褲腳不用再拖到地上了。潮流又再一次興起不穿襪子,結果我也不再穿兩對襪。而第三件惡習也在近年不知不覺間戒掉了。放心,煙倒沒戒,我只是戒掉說話罷了。
沒有人是完美,完美的定義也因人而異,不過優點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反而缺點才真的五花八門。但世間上就是有臭味相投,就是有狼狽為奸,就是有蛇鼠一窩。貪錢嗎?我比你更貪,那就是天作之合。你又長舌又八卦,我都愛搬弄是非,那就實在是珠聯璧合。唯獨潔癖,假如妻子有潔癖,那就實在教大部份男人都敬而遠之。當然有些人會反對,會認為男人都可以有潔癖。但男人再愛整潔,都沒可能像女人那樣有條不紊。我這樣說,當然只是一般論,當然有額外的例子,村上春樹就是其中之一。他生活十分有規律,做事也喜歡按步就班,工作和休息的時間都分配得井然有序。但我相信,臭和亂是男人與生俱來的原始魅力之一。我相信村上春樹都一定很有魅力,都一定能夠吸引很多異性。但說到原始魅力這回事,他的得分應該偏低吧。所以雖然自小就仰慕什麼風流倜儻的讚美,想做翩翩公子,想知書識禮;但我的工作檯一定要像垃圾崗一樣,我的書架一定要堆滿書,不然我會覺得身體內的男性荷爾蒙過低。身上的毛髮已經不多,為了保留少許雄糾糾的威風,我應承你我會每天洗澡會帶手帕抹汗會每早用漱口水清潔口腔,你就由得我的書檯凌亂不堪吧。